愛小校規與違規懲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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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一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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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使用猥褻不當的暱稱,且暱稱一旦決定永遠不得更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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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二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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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藉愛小從事政治與政黨活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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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三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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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藉愛小從事任何違法犯紀之行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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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四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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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藉愛小從事煽動他人從事任何違法犯紀之行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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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五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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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藉愛小從事與愛小無關或非公益、非校園性質之廣告宣傳行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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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六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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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在公共區域(留言板、聊天室)洗畫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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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七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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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在公共區域(留言板、聊天室)使用粗俗或猥褻的言詞發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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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八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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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在個人資料頁面張貼色情猥褻或不堪入目之照片及不當言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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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九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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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在個人日記本內張貼色情猥褻或不堪入目之照片及不當言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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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小校規第十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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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未明文規範部分,校長得全權判斷及處理,不得異議 |